东莞低保标准位居全省第二,哪些人符合低保标准,哪些人不能吃低保一直备受关注。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新的低保核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出台。与“征求意见稿”相比,“经常打的不能吃低保”的限制被删除。
新增 人均居住面积不超30㎡
原稿:家庭连续两个月固定电话费、移动电话费、水、电费月均总支出超过人均低保标准总和20%者,不能吃低保
改动:删除“移动电话费”限制,将“20%”改成了“50%”。将家庭或个人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情况增加了一条: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超过30m 2,且人均出租房屋面积超过15m 2者。
民政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新增这一条款主要是考虑到很多镇区的东莞人靠收租生活,“有些租金还不少。”
删除 经常打的不能吃低保
原稿:经常打的不能吃低保。家庭存款人均超过3000元以上不能申请低保。
改动:删除上述两点。
这个有点“雷人”的条款一出,引来不少异议。如何监督“打的”?如何界定“经常”?这无疑成为难以解决的问题。有关人士认为,删除这一条是理智之举。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改动都是在多次征求各镇街事务办意见后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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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