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凤岗镇召开全镇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出台了《凤岗镇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措施》,该镇财政每年将拿出3000万元,通过费用减免和资金扶持等方式,对民营企业创名牌、设立研发中心、引进高级人才等方面给予鼓励。据了解,这是该镇继《凤岗镇促进引进内资企业奖励暂行办法》出台后,首次对民营企业给予政策优惠。
优惠点:
1.缴税总额最多的前10名,奖励该企业缴税金额的3%,奖励累计不超过三年。
2.税收增长金额最多的前10名,奖励该企业当年税收增长金额的3%,奖励累计不超过三年。
3.对在凤岗镇注册的企业,如成功上市,镇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4 .被评中国名牌、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由原来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万元增加到50万元:被评为省名牌、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原来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万元增加到30万元。
5 .对于经有关部门评定认可,同时具有自有技术和自有品牌并有投产应用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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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