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东莞市专利代理机构奖励项目申请”将于明天开始。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知识产权局获悉,受理对象为在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备案、设立一年以上、在本市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专利代理机构,受理时间分为网上申报和提交纸质材料两部分,网上申报时间为11月12日~20日。
根据《东莞市专利促进实施办法操作规程》(东知〔2009〕11号)的有关要求,我市专利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申报(http://59.36.14.9/ujet/)后,要求在11月23日~27日到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提交纸质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申报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员工数量达到10人以上,其中专利代理人不少于4人,年度代理东莞地址专利申请达到500件以上;拥有规范的公司管理制度和专利代理流程管理制度;没有发生恶性服务质量投诉,面对有关投诉能够妥善处理;以及是上年度代理东莞地址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率达到70%。
此外,申报时请准备好以下材料:东莞市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报书;申请单位在本市注册的证明文件;代理机构发展规划书(盖公章);代理人资格证书及聘用证明(核对原件);工作人员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盖公章);代理东莞地址专利清单以及上年的审计报告、完税证明及2009年10月的会计报表。(记者 刘伟昌)
奖励标准
(一)年度代理东莞地址专利申请的数量比上年度增长1000件以上;或年度代理东莞地址发明专利申请的数量比上年度增长200件以上、代理发明专利年度授权50件以上。
(二)年度代理东莞地址专利申请的数量比上年度增长500件至999件;或年度代理东莞地址发明专利申请的数量比上年度增长100件至199件以上、代理发明专利年度授权30件以上。
注意事项
(一)没有使用过科技业务申报系统的单位需先注册,并电话通知市知识产权局激活账号。
(二)已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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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