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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外地户口参保人在我市参保养老保险十五年后退休时如何处理?
网上收集 2007/11/15 11:56:27 (193)
2006年8月7日
   
外地户口参保人在我市参保养老保险十五年后退休时如何处理 

    参保人在我市参保养老保险十年或十五年,不论是否本市户口退休时都可以每月享受我市的养老保险金待遇(按我市标准)。参保人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到市局养老保险科(分局参保的到分局办理)办理退休手续。 

    参保人办理异地领取基本养老金后,养老金每月将通过银行发放到指定帐号里(参保人可以提供户口所在地的银行帐户,到时可以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参保人必须每年7月份向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生存证明。 

    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须填写资料有 
    (1)《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  
    (2) 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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