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流动人口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具体申请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两份《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
二、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交常住户口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三、申请人持已签署意见的《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已生育子女的应同时提交施行手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节育措施证明;计划外生育的应提交征收计划外生育费收据,到常住户口所在地镇区计生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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