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焦点 > 售后公房买卖地产权证的办理
售后公房买卖地产权证的办理
网上收集 2007/12/7 16:33:32 (221)

一、当事人访提供的材料
    1: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确认申请表;
    2: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确认审核表;
    3:职工所购公有住房出售合同;
    4:买卖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
    5:出让人(卖方)户口簿、共有人户口簿及出让证明;
    6:受让人提交户口簿(个人)或法人营业执照(单位);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8:公用住宅出售收入专用票据;
    9: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10:原购房时的“购买公有住房委托书”或“职工购房协议书”;
    11:原购房时的本广人员情况表。


二、双方应缴纳的税费
与购买存量房屋基本相同,但不必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阅读(221) (责任编辑:城市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荣誉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8 bj1.com.cn 首都热线 版权所有 QQ:165687462
中国·北京 粤ICP备14047004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