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3、《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4、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非莞籍人仕,须提供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5、白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自照);
6、根据新规定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
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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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 骤 |
业务岗位 |
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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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步 |
身体检查 |
各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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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步 |
受理、审核资料 |
驾驶员业务厅8号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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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步 |
交费 |
停车场内银行代办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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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步 |
领取《回执》 |
驾驶员业务厅8号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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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步 |
核发驾驶证 |
驾驶员业务厅8号窗 |
温馨提示:
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2、年龄达到60周岁的,持有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
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C1或C2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达到70
周岁的,持有准驾车型为D、E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
换领准驾车型为F的机动车驾驶证;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业务咨询电话:22619283 23087851;
监督投拆电话:222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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