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审 验
第三十二条拖拉机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农机监理机构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报后,应当通知拖拉机驾驶人在15日内到拖拉机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接受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拖拉机驾驶人接受教育后,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拖拉机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农机监理机构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四考试。
第三十三条拖拉机驾驶人在拖拉机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拖拉机驾驶证;在拖拉机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拖拉机驾驶证。
换发拖拉机驾驶证时,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对拖拉机驾驶证进行审验。
第三十四条拖拉机驾驶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应当每年进行1次身体检查,按拖拉机驾驶证初次领取月的日期,30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身体条件合格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签注驾驶证。
第五章附 则
第三十五条拖拉机驾驶证的式样、规格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一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证》执行。
拖拉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式样由农业部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二)居民的住址,是指《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
(三)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拖拉机驾驶人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评定标准
附件:
拖拉机驾驶人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评定标准
一、科目一
(一)考试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监理法规、规章;
2、拖拉机及常用配套农具的总体构造,主要组成结构和功用,维护保养知识,常见故障的判断和排除方法,操作规程等安全驾驶相关知识。
(二)考试要求
试题分为选择题与判断题,试题量为100题,每题1分。其中,全国统一试题不低于80%;交通、农机安全法规与机械常识、操作规程试题各占50%。采用笔试或计算机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三)合格标准
成绩在80分以上的为合格。
二、科目二
(一)方向盘式拖拉机场地驾驶考试
1、图形:(略)
2、图例:
○桩位,─边线,前进线,倒车线。
3、尺寸:
(1)起点:距甲库外边线1.5倍机长;
(2)路宽:机长的1.5倍;
(3)库长:机长的2倍;
(4)库宽:大中型拖拉机为机宽加60厘米,小型拖拉机为机宽加50厘米。
4、操作要求:
采用单机进行,从起点倒车入乙库停正,然后两进两退移位到甲库停正,前进穿过乙库至路上,倒入甲库停正,前进返回起点。
5、考试内容
(1)在规定场地内,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和操作要求完成驾驶拖拉机的情况;
(2)对拖拉机前、后、左、右空间位置的判断能力;
(3)对拖拉机基本驾驶技能的掌握情况。
6、合格标准
未出现下列情形的,考试合格:
(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2)碰擦桩杆;
(3)机身出线;
(4)移库不入;
(5)在不准许停机的行驶过程中停机2次以上;
(6)发动机熄火;
(7)原地打方向;
(8)使用半联动离合器或者单边制动器;
(9)违反考场纪律。
(二)手扶式拖拉机场地驾驶考试
1、图形:(略)
2、图例:
○桩位,─边线,前进线,倒车线。
3、尺寸:
(1)桩间距:机长加40厘米;
(2)桩与边线间距:机宽加30厘米。
4、操作要求:
手扶式拖拉机考试应挂接挂车进行。按考试图规定的路线行驶,从起点按虚线绕桩倒车行驶,再按实线绕桩前进驶出。
5、考试内容
(1)在规定场地内,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和操作要求完成驾驶拖拉机的情况;
(2)对拖拉机前、后、左、右空间位置的判断能力;
(3)对拖拉机基本驾驶技能的掌握情况。
6、合格标准
未出现下列情形的,考试合格:
(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2)碰擦桩杆;
(3)除扶手把外机身出线;
(4)在不准许停机的行驶过程中停机2次以上;
(5)原地推把或转向时脚触地;
(6)发动机熄火;
(7)违反考场纪律。
三、科目三:
(一)拖拉机挂接农具考试
1、图形:(略)
2、图例:
○桩位,─边线,前进线,倒车线。
3、图形尺寸:
(1)路长:机长的1.5倍;
(2)路宽:机长的1.5倍;
(3)库长:机长加农具长加30厘米;
(4)库宽:机宽加60厘米。
4、操作要求:
采用实物挂接或者设置挂接点的方法进行,从起点前进,一次完成倒进机库,允许再1进1倒挂上农具。
5、考试内容
(1)在规定的机库内,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和操作要求完成进库挂接农具的情况;
(2)对拖拉机悬挂点和农具挂接点前、后、左、右空间位置的判断能力;
(3)对拖拉机基本驾驶技能的掌握情况。
6、合格标准
未出现下列情形的,考试合格:
(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2)碰擦桩杆;
(3)机身出线;
(4)拖拉机悬挂点与农具挂接点距离大于10厘米;
(5)在不准许停机的行驶过程中停机2次以上;
(6)发动机熄火;
(7)违反考场纪律。
(二)拖拉机田间作业考试
1、图形:(略)
2、图例:
○桩位,地头线,前进线,─地边线。
3、尺寸:
(1)地宽:机宽的3倍;
(2)地长:方向盘式拖拉机为60米;手扶式拖拉机为40米;
(3)有效地段:方向盘式拖拉机为50米;手扶式拖拉机为30米。
4、操作要求:
采用拖拉机悬挂(牵引)农机具实地作业或者在模拟图形上驾驶拖拉机划印方式进行。用正常作业挡,从起点驶入,入地时正确降下农具,直线行驶作业到地头,升起农具掉头,回程农具入地,出地时升起农具。
5、考试内容
(1)在规定的田间,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和操作要求正确升降农具的情况;
(2)对拖拉机地头掉头靠行作业的掌握情况;
(3)对拖拉机回程行驶偏差的掌握情况。
6、合格标准
未出现下列情形的,考试合格:
(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2)机组掉头靠行与规定位置偏差大于30厘米;
(3)机组回程行驶过程中平行偏差大于15厘米;
(4)在不准许停机的行驶过程中停机2次以上;
(5)发动机熄火;
(6)违反考场纪律。
四、科目四
(一)考试内容
在模拟道路或者实际道路上,驾驶拖拉机机组进行起步前的准备、起步、通过路口、通过信号灯、按照道路标志标线驾驶、变换车道、会车、超车、定点停车等正确驾驶拖拉机的能力,观察、判断道路和行驶环境以及综合控制拖拉机的能力,在夜间和低能见度情况下使用各种灯光的知识,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安全驾驶情况。
拖拉机考试距离不少于3公里。
(二)合格标准
考试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及格、扣20分、扣10分、扣5分的评判标准。达到70分以上的为及格。
(三)评判标准
1、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驾驶考试不及格:
(1)不按交通信号或民警指挥信号行驶;
(2)起步时拖拉机机组溜动距离大于30厘米;
(3)机组行驶方向把握不稳;
(4)当右手离开方向盘时,左手不能有效、平稳控制方向的;
(5)有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或扶手把现象;
(6)换挡时低头看挡或两次换挡不进;
(7)行驶中使用空挡滑行;
(8)行驶速度超过限定标准;
(9)对机组前后、左右空间位置感觉差;
(10)不按考试员指令行驶;
(11)不能熟练掌握牵引挂车驾驶要领;
(12)对采用气制动结构的拖拉机,储气压力未达到一定数值而强行起步;
(13)方向转动频繁,导致挂车左右晃动;
(14)考试中,有吸烟、接打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
(15)争道抢行或违反路口行驶规定;
(16)窄路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边行驶或会车困难时,应让行而不让;
(17)行驶中不能正确使用各种灯光;
(18)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
(19)发现危险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
2、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1)拖拉机有异常情况起步;
(2)起步挂错挡;
(3)不放松手制动器或停车锁起步,未能及时纠正;
(4)起步时机组溜动小于30厘米;
(5)起步时发动机熄火1次;
(6)换挡时有齿轮撞击声;
(7)控制行驶速度不稳;
(8)路口转弯角度过大、过小或打、回轮过早、过晚;
(9)掉头方式选择不当;
(10)掉头不注意观察交通情况;
(11)停车未拉手制动或停车锁之前机组后溜。
3、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起步前未检查仪表;
(2)起步时机组有闯动及行驶无力的情形;
(3)起步及行驶时驾驶姿势不正确;
(4)掌握方向盘或扶手把手法不合理;
(5)行驶制动不平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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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