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东莞市公安局了解到:5月20日起,非东莞市户籍公民需办理赴深圳、珠海特区的《边境通行证》只需凭身份证、暂住证到辖区公安部门,就可简易办理,不再需要相关介绍信。
据了解,根据公安部及省公安厅文件知识精神,从昨日起,东莞市公安机关将对前往深圳、珠海特区人员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实行简化手续,取消原凭介
绍信办理通行证等审批手续,其中规定,本市户籍公民凭自己身份证就可直接办理,外地户籍公民只需身份证和暂住证。
同时,部分内地居民可免办《边境通行证》,凡60周岁以上男性公民、55周岁以上女性公民可直接凭居民身份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人民警察可直接凭军(警)官证、士兵证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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