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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办事程序
网上收集 2007/12/7 17:09:57 (79)
服务类别:
民宅建设
服务名称:
房地产评估办事程序
受理机构:
东莞市房管局
受理窗口:
协办机构:
服务描述:
一、房地产部门受理有关评估的一切业务;二、委托评估方与房地产评估部门明确评估目的、估价时点并议定估价作业日期;三、委托估价方将委托估价的房地产的产权、经营状况、税务或建造费用等估价所必须的资料提交房地产估价部门;四、根据需要,委托估价方配合估价部门向有关部门、单位、个人查阅、抄录委托估价房地产提供必要的资料;五、估价人员会同委托估价方到委托估价的房地产现场勘察;六、估价人员进行资料分析处理并计算出估价额确定委托估价房地产的评估价格;七、出具估价报告书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申办资格:
申报材料:
办理地址:
办理依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1、房地产价格总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 0.5% ; 2、房地产价格总额101-1000万 0.25%; 3、房地产价格总额1001-2000万 0.15% ; 4、房地产价格总额2001-5000万 0.08%; 5、房地产价格总额5001—8000万 0.04% ; 6、房地产价格总额8001-10000万 0.02%; 7、房地产价格总额10000万以上 0.01%; [ 按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分段累进计] 以上收费用如有变更,按新的规定为准。
受理时限
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服务网址:
相关表格:
办事流程图:
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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