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焦点 > 印制商标单位登记
印制商标单位登记
网上收集 2007/12/10 10:29:00 (128)
申请:凡符合申办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应首先到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格。

    受理:申办单位将按要求填写的表格及各种必备材料,报送登记机关受理。

    审批:登记机关对申办单位进行审核,一般在七日内做核准、发证或不予核准发证的决定。

    发证:经登记机关审核批准后,发给申办单位《指定印制商标许可证》。

    必备文件申办“指定印制商标许可证”须知:已依法登记的从事印刷、印染、制版、刻字、识字、晒蚀、铸模、烫印、贴花等项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凡要承接印制商标的,应向登记机关申请“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资格。

    应提交的文件、证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二、印刷行业经营许可证1份;三、商标印制管理制度3份。

阅读(128) (责任编辑:城市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荣誉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8 bj1.com.cn 首都热线 版权所有 QQ:165687462
中国·北京 粤ICP备14047004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