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 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证件
受理机构: 东莞市外事侨务局
受理窗口: 东莞市外事侨务局办事大厅前台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全市有关因公出访人员
申报材料:
1. 前往国或地区的入境资料(一般以邀请为主);
2.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出国赴港澳的目的,出访人员名单,出访路线,境外停留时间,出访费用的承担情况等;
3. 出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 出访人员若是非东莞市常驻户籍人员,则要按规定提供资料;
5. 申请多次往返港澳证件人员,按粤府办[1994]9号、粤港澳办[2001]75号文规定报批。
办理地址: 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二楼
受理时限 资料完备,科级以下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批答复,发出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处级以上及镇区主要领导干部分类别报市领导或省外办审批,由市外事侨务局或省外办发出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若需时七个工作日。 申办多次往返港澳通行证:副处级以上及领导干部经省港澳办审核后报国务院港澳办审批,若需时四十五个工作日。市外事侨务局凭申请单位的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签证表格等资料到省外办办理证件及签证手续,具体工作日由省外办及各国使领馆所需工作日而定。
联系电话:
22830210、22830211、22830212 投诉电话:
22830618 服务网址:
http://Http://dgfao.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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