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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上收集 2007/12/10 11:32:02 (129)
下列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⑴向消费销售应税项目;
⑵销售免税项目;
⑶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⑷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⑸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⑹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⑺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阅读(129)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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