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焦点 > 下列呆帐不得在税前扣除
下列呆帐不得在税前扣除
网上收集 2007/12/10 11:33:39 (66)
1、借款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不论何种原因,未按期偿还的金融企业债权;
2、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者悬空的金融企业债权;
3、行政干预逃废或者悬空的金融企业债权;
4、金融企业未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5、金融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等;
6、其他不应当核销的金融企业债权或者股权。
阅读(66) (责任编辑:城市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荣誉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8 bj1.com.cn 首都热线 版权所有 QQ:165687462
中国·北京 粤ICP备14047004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