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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个体工商户验照指南
网上收集 2007/12/10 12:00:54 (115)

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验照手续。

办理程序:

领取《个体工商户验照登记表》
提交文件,申请验照

领取加盖验照戳记的营业执照副本


验照时间:

按成立月份滚动年检。

验照应提交文件:

(1)《个体工商户验照登记表》;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
(3)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登记费收费标准:

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

变更登记费每次10元;

遗失、损坏补(换)发营业执照,每次10元;

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缴纳工本费每份3元。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收费标准:

从事购销活动的,按营业额的0.4-1.2%缴纳;

从事劳务活动的,按收入总额的0.8-1.6%缴纳。

阅读(115)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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