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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从事音像制品零售业务的条件及审批程序
网上收集 2007/12/11 14:32:14 (183)
、   申请设立音像制品零售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有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固定业务场所;
(2)     有适应业务工作需要的视听设备;
(3)     有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2人。
2、   审批程序:
    (1)经镇(区)文化部门审核,市文化局批准,并取得《音像制品零售经营许可证》;
    (2)持《音像制品零售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开业。
3、   服务承诺:
市文化局在接到申办文件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阅读(183)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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