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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
网上收集 2007/12/11 15:09:41 (64)
务编号:

服务名称: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
受理机构: 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受理窗口:
协办机构:
服务描述: [证件的日常管理]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3、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均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
4、证件变更、遗失、损坏管理: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变动工作单位,由所在单位凭其操作证和档案,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机电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科办理变更手续;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遗失、损坏操作证,应及时向发证单位办理报失、重新申报手续。
5、离开特种设备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机电设备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让。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一)年满十八岁;(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三)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了解相应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通过规定的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申办资格: (一)《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
(二)《关于印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的通知》(国质检锅[2001]202号);
(三)《印发广东省直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粤府办[2001]73号);
(四)《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职责分工意见的复函》(编综函字[2001]20号)
申报材料:
办理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主山温南路高田坊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楼
办理依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时限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服务网址:
流程图:
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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