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描述: |
(一)、认购规定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商企业投资,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1、一般纳税人在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签定《增值税专用发票责任书》后,可以认购各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 2、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认购普通发票 3、 新办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1年)只能认购普通发票(在暂认定期内,因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在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监管下开具) 4、(对有税务违章行为的企业一律实行发票控管 (二)、认购程序 (1)核销。纳税人到发票领购窗口提供下列资料: 1、已使用发票存根联2、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2)核发、领购。发票领购窗口负责出售各种发票,领购发票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 办税员证2、 纳税人的纳税磁卡3、《购票手折》 4、《申请购买发票审批表》5、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销货单位栏加盖戳记 (三)、使用保管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规定期限(领购之日起两个月)内使用,限期内未用完的应到主管国税机关注销作废; (2)、必须按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不得拆本使用;不得携带外地使用,不得虚开、代开; (4)、发票存根联必须妥善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普通发票存根联保存期5年,期满须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方可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