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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网上收集 2007/12/11 15:16:56 (226)
服务编号:

服务名称:

申请《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受理机构: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受理窗口:
协办机构:
服务描述: [办理程序 ]
1、经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有关资料,报市环保局进行初审; 2、通过初审后,经营单位将《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报省环保局审批,并委托有资格的单位编写《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评价报告书》;
3、符合条件的,由省环保局颁发《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我市范围内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申领《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和方法(GB5085-1996)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申办资格:
申报材料: 1、《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地址: 东莞市城区创业新村16座6楼
办理依据:
收费依据: 《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收费标准:
受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
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 2463425
投诉电话:
服务网址:
流程图:
流程说明:
阅读(226)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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