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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
税务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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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
新免抵退税办税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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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东莞市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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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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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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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描述: |
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独立核算和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具体上包括所有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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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 |
申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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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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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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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四、免抵退税企业的申报征收: 免抵退税企业是按月进行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年终后三个月内进行免抵退税清算工作。
(一)、企业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是同时进行的,企业必须在月度终了后10天内上报给主管征收分局如下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式3份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式2份 3、《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一式2份 4、《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抵扣联明细表》一式2份 5、财务报表一式2套 6、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抵扣凭证及封面(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发票存根及封面一份 7、《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4份 8、《生产企业进项税金抵扣情况表》4份 9、《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表》4份。 10、企业上报盘(内有企业进出口报关单等电子申报数据)。 11、其他资料: ①、直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原件、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原件和出口发票原件及直接出口收入封面1份。 ②、转厂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及封面1份。 ③、直接进口和转厂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及封面1份。 (二)、年终清算时、企业必须按税务分局具体要求上报如下表格: 1、《生产企业退(免)税清算表》 2、《生产企业清算备案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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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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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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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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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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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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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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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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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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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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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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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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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说明: |
免抵退税办税示意图:
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办理进料加工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及时取得各种报关单,尤其是出口退税联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退税联外汇核销单————>办理转厂报关单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工作————>(丢失单证时,办理相关单证补办手续)————>海关核销登记手册前,先到国税分局办理合同核销手续————>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主管国税分局审核审批,并办理税款征收入库————>市局进出口(涉外)税收管理分局审核审批————>有免抵退税指标时,办理免抵调库和退税工作————>年终时办理免抵退税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