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别:税务申报 服务名称:补发税务登记证程序 受理机构:东莞市国税局 受理窗口: 协办机构: 服务描述: 服务类型: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申办资格: 申报材料:一、时间要求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二、提供资料 1、《遗失税务登记证报告书》; 2、《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 3、遗失声明原件; 4、办税员证。 办理地址: 办理依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时限 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服务网址: 相关表格: 办事流程图: 流程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