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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报关单
网上收集 2007/12/13 9:57:31 (155)
服务编号:

服务名称:

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报关单
受理机构: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受理窗口: 企业所在镇、区国税分局的办税服务厅
协办机构: 东莞海关
服务描述: 企业遗失出口退税专用联报关单原件必须在六个月内向海关提出补办申请;企业到主管国税分局领取《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填好先送主管国税分局审核再送市国税局进出口(涉外)税收管理分局审批。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申办资格: 有进出口经营权且已办《出口退税登记证》
申报材料: 《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一式三联和
报关单复印件一份
办理地址: 企业所在镇、区国税分局
办理依据: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署监[1996]32号《关于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和加强防伪鉴别措施的联合通知》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时限 即到即办
受理时间: 正常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 2630733
投诉电话: 2630663
服务网址:
http://www.gddg-n-tax.gov.cn
流程图:
流程说明: 企业填表—〉主管国税分局审核—〉市国税局进出口(涉外)分局审批—〉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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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155)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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