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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征收工作
网上收集 2007/12/13 10:00:37 (156)
服务编号:

服务名称:

申报征收工作
受理机构: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受理窗口:
协办机构:
服务描述: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申办资格:
申报材料: (1) 纳税申报表;  (2) 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3)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4) 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
  (5) 境内或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6)税务机关规定报送的其他证件、资料
办理地址:
办理依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时限
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服务网址:
流程图:
流程说明: 1、纳税申报制度
  纳税人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内,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以及其他应税项目,均必须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持纳税
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纳税资料,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纳税申报方式
  纳税申报方式是由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采用哪些途径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纳税申报方式有三种:直接申报、邮寄申报、电子申报。
  3、纳税申报资料
阅读(156)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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