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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上收集 2007/12/13 10:04:41 (73)
服务名称: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受理机构: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受理窗口:企业所在镇、区国税分局的办税服务厅
服务描述:增值税小规模企业销售货物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向主管国税分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申办对象:增值税小规模企业
申办资格:增值税小规模企业销售货物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申报材料:销售合同、购货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办理地址:企业所在镇、区国税分局
办理依据:《关于税务所为小规模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干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1995]171号)
受理时限5天
受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22630288
投诉电话:22630663
服务网址:http://www.gddg-n-tax.gov.cn
流程说明:纳税人申请——主管国税机关审核。纳税人提交申请表,主管国税机关受理审核
阅读(73)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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