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变更申请 受理机构: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受理窗口:企业所在镇、区国税分局的办税服务厅 服务描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分类管理后可申请办理分类变更 服务类型: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申办资格:纳入分类管理 申报材料:分类管理变更申请书(注明理由) 办理地址:企业所在镇、区国税分局 办理依据:《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粤国税发[2002]107号)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22630288 投诉电话:22630663 服务网址:http://www.gddg-n-tax.gov.cn
流程说明:纳税人申请——主管国税机关审核。纳税人提交申请书,主管国税机关受理后进行相应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