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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变更申请
网上收集 2007/12/13 10:04:57 (177)
服务名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变更申请
受理机构: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受理窗口:企业所在镇、区国税分局的办税服务厅
服务描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分类管理后可申请办理分类变更
服务类型: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申办资格:纳入分类管理
申报材料:分类管理变更申请书(注明理由)
办理地址:企业所在镇、区国税分局
办理依据:《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粤国税发[2002]107号)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22630288
投诉电话:22630663
服务网址:http://www.gddg-n-tax.gov.cn

流程说明:纳税人申请——主管国税机关审核。纳税人提交申请书,主管国税机关受理后进行相应变更
阅读(177)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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