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取消申请 受理机构: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受理窗口:企业所在镇、区国税分局的办税服务厅 服务描述:纳税人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可申请办理取消 服务类型: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申办资格:达不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企业注销 申报材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取消审批表 办理地址:企业所在镇、区国税分局 办理依据:《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粤国税法[2000]237号) 受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22630288 投诉电话:22630663 服务网址:http://www.gddg-n-tax.gov.cn 流程说明:纳税人申请——主管国税机关审核。纳税人提交申请书,主管国税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