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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网上收集 2007/12/13 10:06:47 (175)
服务名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受理机构: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受理窗口:企业所在镇、区国税分局的办税服务厅
服务描述: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达到认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
服务类型: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增值税纳税人
申办资格:财务账册健全、实际或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
申报材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核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及办税员身份证明、办公场地证明等。
办理地址:企业所在镇、区国税分局
办理依据:《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粤国税法[2000]237号)
受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22630288
投诉电话:22630663
服务网址:http://www.gddg-n-tax.gov.cn

流程说明:纳税人申请——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提交申请书,主管国税机关受理审核后,报市国税局审批
阅读(175)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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