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材料: |
办 理 房 地 产 项 目 建 设 立 项 所 需 资 料 1、《东莞市小区(单项)开发工程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房地产建设立项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合作开发的项目需提供合作协议; 5、开设项目资本金帐户和办理投资商的资信证明(公司信用和帐户内资金情况) 6、通过招标投标取得土地的,需提供《成交确认书》; 7、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8、小区环境、小区排污的可行性意见; 9、解决小区住户子女教育的协议书; 10、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投资规模和开发计划; 11、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选址红线图; 12、项目位置图和界限现状地形图; 注:以上第5项资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2、8、9项资料需提交原件,3、4、6、7、10—12项资料需提交复印件,2—11项资料统一用A4纸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建设局承诺办理时间:五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