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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网上收集 2007/12/13 10:29:04 (191)
服务类别:
建设国土
服务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受理机构:
虎门镇政府规划管理所
受理窗口:
协办机构:
服务描述:
建设单位或个人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经市规划局核发)后,在虎门镇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申办资格:
申报材料:
(一)携带以下资料到窗口办理案件登记。
1、建设项目有效批准(立项)文件正本及复印件一式2份。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一式2份。
3、属拆旧建新的,应附有效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或《房屋所权证》正本和复印件2份。
(二)窗口对建设单位或个人所备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验,符合要求的,进行收件登记。
(三)窗口在半个工作日内,将案件转呈主办组室办理。
(四)主办组室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办理,对不同意见或缓办的用地项目,应注明有关理由或解决途径。
规划室绘制用地红线图后,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完成以下工作:
l正确填写规划用地(拆旧建新)申请表1份(一类送规划局,二类自留归档)。
l核查红线图坐标,到用地所属村(管)委会盖章后送回,由规划室经办人员审查后签名,送规划所领导审批盖章。
l提供拟建规划总平面图2份,由规划室经办人员审查后签名。
(五)业务案件统一由窗口送市规划局,业务解释及跟进工作由规划室经办人员负责,规划局审批后窗口取件。
(六)窗口将办结的案件反馈给经办人员,并复印办结案件资料1份留档。
(七)窗口根据案件办理结果,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领取有关批准文件,并将办理业务所需的正本退回建设单位或个人。
办理地址:
办理依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时限
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服务网址:
相关表格:
办事流程图:
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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