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 《印制商标单位证书》验证
受理机构: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服务描述: [程序]
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在每两年期满前两个月内申请验证,先到企业所在地工商分局签署意见后报市工商局验证。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报材料: 1、印制商标单位验证申请表; 2、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3、印制商标单位证书; 4、印制商标业务台帐;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办理依据: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1996年国家工商局57号令)第九条
收费依据: 《关于商标业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1996]360号)。
收费标准: 印制商标单位证书验证费60元。
受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阅读(196)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