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 广告经营资格年度检查
受理机构: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服务描述: [程序]
<1>由工商分局(市工商局)通知广告经营单位按照规定时间(每年1-4月)参加广告资格检查;
<2> 工商分局(市工商局)受理、审核检查材料,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实地抽查;
<3> 通过检查,并在其《广告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注"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标识"后,发给广告经营单位;
<4> 对通过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的广告经营单位予以公告。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报材料: <1>《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检查表》;
<2> 《广告经营许可证》副本;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本单位审查员证。
办理依据: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199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78号令)第二条。
受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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