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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
东莞市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检验所办理指南 |
| 受理机构: |
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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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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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描述: |
[办理程序] 1、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内部检验:使用单位在接到锅炉、压力容器检验通知和内部检验申请表后,将确定的检验时间填入申请表,盖单位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我所,我所及时安排检验人员到现场检验,检验后请使用单位负责人在《现场检验回执》上签名确认。使用单位在接到收费通知书后,请持通知书到我所财务室和指定银行办理缴费手续,再凭银行收费收据到我所窗口领取检验报告。 2、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外部检验: 使用单位在接到锅炉、压力容器外部检验通知,并与我所检验人员确定检验时间后,由我所安排检验员到现场进行检验,检验后请使用单位负责人在现场检验回执上签名确认。使用单位在接到收费通知书后,请持通知书到我财务室和指定银行办理缴费手续,再凭银行收费收据到我所窗口领取检验报告。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修理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安装、修理单位持经批准的《安装报装书》,施工方案,修理方案等资料到我所报检,商定监检时间,检验员按商定的监检时间到现场监检。安装、修理单位缴费后即可领取监检证书和报告。 4、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制造单位直接与分管监检员联系,并确定监检日期。监检工作完成后,制造单位缴纳监检费即可领取监检证书。 5、安全阀校验: 使用单位在安全阀超期前,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将安全阀送我所安全阀校验室校验,并填写安全阀校验申请表,安全阀校验在用户要求日期内完成校验铅封,使用单位按约定日期到安全阀校验室收费窗口办理缴费手续,再凭收费收据领取安全阀和校验报告。 6、锅炉水质化验分析: 使用单位每季度取每台锅炉的1个锅炉水样和两个给水水样送我所水质化验室进行检测,并到化验室收费窗口缴费。待水样化验后,化验室将报告寄至使用单位。 |
| 服务类型: |
申请办理 |
| 申办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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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办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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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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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址: |
东莞市东城区主山高田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8楼 |
| 办理依据: |
按照粤价费(1)字[1994]106号文标准收费。 |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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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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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时限 |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修理监检及内、外部检验:严格按约定时间派员检验。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七个工作日内发出收费通知。(2)制造监检:严格按约定时间到现场进行监检确认,监检工作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监检证书。(3)安全阀校验: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校验,并出具校验报告。(4)水质化验: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水样化验,并将报告寄至使用单位(以邮戳日期为准)。 |
| 受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 联系电话: |
2205648 |
| 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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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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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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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