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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申请报建
网上收集 2007/12/14 10:36:46 (100)
服务编号:

服务名称:

锅炉房申请报建
受理机构: 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受理窗口:
协办机构:
服务描述: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申办资格:
申报材料: 1、《东莞市锅炉房报建申请表》一式二份;
2、锅炉出厂有关技术资料;
3、锅炉房平面布置图及标明与有关建筑距离的图纸、锅炉水处理方案及设备的出厂技术资料,锅炉持证人员证件或培训计划。
办理地址: 东莞市东城主山温南路高田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楼
办理依据:
收费依据: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收费标准:
受理时限 1、申报单位将上述申报资料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 2、受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派员到现场查看锅炉房具体位置,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锅炉房报建审批。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 2680610
投诉电话:
服务网址:
流程图:
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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