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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申请
网上收集 2007/12/14 10:44:03 (149)
服务名称: 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申请
受理机构: 东莞市财政局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报材料: 一、用汇申请单位须提交的资料
  1、用汇申请报告。  2、市政府批准用汇项目的文件。
  3、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申请书。
  二、申请用汇个人须提交的资料
  1、上级单位出国有关通知书(任务批件)。  2、市政府(外事局)出国审查批件。
  3、出访购汇申请表。  4、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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