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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准)
网上收集 2007/12/14 12:06:59 (156)
服务名称: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准)
受理机构: 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
受理窗口: 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
服务描述: 申请者到市海洋与渔业局或镇(区)农办(渔业办)索取申请表或在东莞政府公众网站上下载表格,如实填好后到镇(区)农办(渔业局)办理初审手续,再由农办(渔业办)将申请表及初审意见报市海洋与渔业局核准。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从事水产苗种选育、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申办资格: 生态环境条件好,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生产条件好,配备苗种生产必需的渔机、渔具和孵化、培育、越冬等设施;员工掌握苗种生产技能。
申报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复印件、申请表
办理地址: 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七楼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六条第三款
受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
联系电话: 22832729
投诉电话: 22832711、22832712
服务网址: http://dgofa.dg.gov.cn
阅读(156)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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