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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办理签证
网上收集 2007/12/14 12:11:54 (163)
服务类别
出入边境
服务机构
公安分局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服务描述
为外国人办理签证提供服务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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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说明
一、受聘用外国专家或三资企业的外籍法人代表申办居留证件及其延期,无须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只需提交《外国人专家证》或三资企业的营业执照。
  二、外籍教师申办签证证件须先获得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函。
  三、寄养国内的外籍儿童办理居留证件须先办妥监护公证书。
  四、16岁以下外国人申办居留证件无须提交《健康证明书》。
  五、外国人前往市公安局签证科办理签证证件时,须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六、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可以处警告或者每非法居留一日,处200元罚款,总额不超过5000元,或者并处3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
  七、市公安局签证科根据外国人的来华身份,签发以下签证种类:
  1、“D”定居签证发给来中国定居的人员;
  2、“Z”职业签证发给来中国任职或者就业的人员及其随行家属;
  3、“X”学习签证发给来中国留学、进修、实习6个月以上的人员;
  4、“F”访问签证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不超过6个月的人员;
  5、“L”旅游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者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其中9人以上组团来中国旅游的,可以发给团体签证。
  八、外国人如有紧急特殊情况,凭有关的证明材料,可获准急事急办,其申请可在当天办结
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服务对象类型
办理依据
申报材料
1、外国人专家证
2、外国人就业证
3、健康证明书
4、
阅读(163)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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