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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市未开放水域的申报和审批
网上收集 2007/12/14 12:34:53 (197)
服务名称: 航行国际航线的中外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市未开放水域装卸作业的申报和审批手续
受理机构: 东莞市口岸局 
服务描述: [申报和审批程序]
  (1)企业提出申请,属地口岸分局提出审核意见。
  (2)由市口岸局核准情况后征询驻莞有关查验单位意见(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文)。
  (3)各查验单位复函。
  (4)市口岸局审核和上报。
  1、市口岸局根据各查验单位复函情况,如各单位全部同意承担该船舶临时进入我市未开放水域装卸作业的有关查验和监管工作,即可上报省外经贸厅(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文)。
  2、如果各查验单位不同意承担该码头所需的查验和监管业务,处理办法有两个:一是暂停报批;二是作进一步协商后继续申报。
  (5)由省外经贸厅征询驻广东各有关查验单位意见后报交通部审批(时间估计需两个月)。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申办资格: (1)必须是国家正式注册企业,具备开展进出口贸易或运输的资格。
  (2)有在我市开展进出口运输业务的需要,包括其运输船舶需临时进入我市未开放水域装卸作业的要求要充分。
  (3)需临时进入未开放水域装卸作业的航行国际航线的国轮、外国籍船舶必须资证齐全。
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进出口贸易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中、英文本)。
  (4)船舶租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船舶和船员资料(中、英文本)。
  (6)其他相关资料。  
联系电话: 22412104
阅读(197)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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