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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企石镇水利管理所
网上收集 2007/12/14 12:36:44 (204)
一、职责和任务 
  (一)水利建设计划及管理方面
  1、负责本镇年度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的编制及申报审核工作。
  2、负责本镇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的实施和投资款的使用监督。
  3、负责本镇水利系统的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本镇水利建设投资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
  (二)工程建设方面
  1、负责本镇管辖的水利水电工程的规划、建设工作。
  2、协助做好本镇管辖的水利水电工程的立项、报建、招投标工作以及做好工程建设自筹资金的自筹工作。
  3、协助市水利局做好本镇管辖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执法监督工作。
  (三)工程管理方面
  1、负责本镇管辖的水利水电工程的管理、养护、除险加固及维修、配套工作。
  2、负责镇内废弃水利水电工程及滩涂围垦开发的送审工作。
  3、协助市水利局做好本镇管辖的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鉴定工作。
  4、协助做好本镇管辖的河道、水库及其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送审工作。
  5、协助市水利局做好水利系统的综合经营和水费改革的组织指导工作。
  (四)水库移民管理方面
  1、协助市水利局做好本镇水库移民的安置及扶持发展生产工作。
  2、协助市水利局处理本镇水库移民的土地、山林纠纷。
  (五)三防工作方面
  1、负责本镇辖区内的水情、雨情、风情的日常监测,并按规定向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负责本镇管辖的水利水电工程的险情监测,并按规定向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负责本镇管辖范围内的水、旱、风等灾情的统计,并按规定向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负责本镇管辖范围内山洪灾害的调查、监测和防御工作,并按规定向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负责本镇三防指挥机构成员名单的年度报送工作。
  6、负责做好防汛物料的配备工作,并按规定向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7、配合本镇三防指挥机构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六)水政水资源管理方面
  1、按照市水利局委托的权限,以市水利局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或行政处罚。
  2、负责本镇的水利规费征收工作。
  3、负责本镇辖区内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4、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取水许可、河道采砂、水土保持方案的送审工作。
  5、协助市水利局调处辖区内的水事纠纷及对辖区内的水事案件进行查处。
  (七)水利局交办的其它工作(包括报表的统计上报、信息汇报、秋冬水利汇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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