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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授理二广告方面
网上收集 2007/12/14 13:56:12 (205)
服务类别:
其他
服务名称:
业务授理二广告方面
受理机构:
市政办
受理窗口:
协办机构:
服务描述:
虎门镇户外广告管理申报须知1、户外广告包括:(1)利用公共或自有场地的建筑物、空间设置的路牌、光源广告(霓虹灯、彩虹灯)、电子显示牌(屏)、招牌(含装修门面招牌)、灯箱、橱窗等广告。(2)利用其他形式在户外设置、悬挂、张贴的广告。2、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程序 (1)路牌、招牌广告经营者须提供路牌招牌审批所需资料,到市政办广告组填写《虎门镇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审查经营范围、广告真实性、场地可行性。符合条件并交纳广告设置场地占用费后给予设置。(2)横幅标语及张贴广告● 申请悬挂条幅标语的单位须到镇市政办广告组填写《虎门镇条幅标语悬挂申请表》,并提供有关标语内容的可靠性证明文件以便审查广告的真实性。符合悬挂条件的交纳场地占用费后由市政办广告组编号,安排地段统一悬挂。(商业性条幅一律不准横街悬挂)● 各类张贴广告,须提供有关广告内容的可靠性证明文件到镇市政办广告组办理张贴手续,缴交广告张贴费,由市政办广告组按批准期限统一安排在镇内设置的社会广告栏内张贴。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申办资格:
申报材料:
广告招牌审批所需资料1、广告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广告主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2、地属证明文件(市政用地例外)3、场地租用协议复印件一份4、广告设置位置图一式两份5、广告设计图(含平面、立面、基础、预算及形象设计图)一式两份(盖上图章)
办理地址:
办理依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时限
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
5192398 
投诉电话:
5193883 5193882
服务网址:
相关表格:
办事流程图:
流程说明:
阅读(205)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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