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 自学考试办理免考手续
受理机构: 东莞市教育局
受理窗口: 东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服务描述: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的毕业生、肆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办理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成绩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出来的,复印件需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2、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顶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须提前办理免考手续。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自学考试生
申办资格: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的毕业生、肆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申报材料: 办理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成绩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出来的,复印件需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
城区东正路52号教育局2楼考试中心(1)
收费标准: 每科
10元
受理时限 在
2个月内办完
受理时间: 逢周二或周四 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联系电话:
0769-22221467
投诉电话:
0769-22213238
服务网址:
http://www.dgjy.net
http://www.518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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