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焦点 > 东莞市中小学校等级评估申报办法
东莞市中小学校等级评估申报办法
网上收集 2007/12/14 14:50:37 (143)

服务名称: 东莞市中小学校等级评估申报办法 

受理机构: 东莞市教育局 

受理窗口: 东莞市教育局督导室 

服务描述: 东莞市等级学校评估 

申办对象: 全市中小学 

申办资格
      1、有六年以上(含六年)的办学历史,并有两届以上(含两届)的毕业生,方可申报市一级学校;
      2、申报省一级学校的,必须是市一级学校;市一级学校从评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申报省一级学校;
      3、经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申报材料
      1、等级评估申报书(市一级一式三份、省一级一式四份);
      2、学校自评报告。  

申报程序:
      1、凡申报评等级的学校,应在认真自评的基础上,填好等级评估申报书——《广东省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等级评估方案》;
      2、报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3、向市教育局督导室申报(申报省一级学校的时间为每年9月份)。

办理地址东莞市教育局督导室 

受理时间: 申报省一级学校的时间为每年9月份,其余为正常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0769-22238571 

服务网址http://www.dgjy.net 

阅读(143) (责任编辑:城市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荣誉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8 bj1.com.cn 首都热线 版权所有 QQ:165687462
中国·北京 粤ICP备14047004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