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 东莞市中小学校等级评估申报办法
受理机构: 东莞市教育局
受理窗口: 东莞市教育局督导室
服务描述: 东莞市等级学校评估
申办对象: 全市中小学
申办资格:
1、有六年以上(含六年)的办学历史,并有两届以上(含两届)的毕业生,方可申报市一级学校;
2、申报省一级学校的,必须是市一级学校;市一级学校从评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申报省一级学校;
3、经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申报材料:
1、等级评估申报书(市一级一式三份、省一级一式四份);
2、学校自评报告。
申报程序:
1、凡申报评等级的学校,应在认真自评的基础上,填好等级评估申报书——《广东省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等级评估方案》;
2、报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3、向市教育局督导室申报(申报省一级学校的时间为每年9月份)。
办理地址: 东莞市教育局督导室
受理时间: 申报省一级学校的时间为每年9月份,其余为正常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 0769-22238571
服务网址: http://www.dgj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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