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窗口: 镇属企业参保人办理领取养老保险金资格验证的窗口单位是:单位所在镇区的社会保障分局待遇核发股;市属企业参保人办理领取养老保险金资格验证的窗口单位是: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决定机关:东莞市社保局和各分局
法律依据: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省九届人在第五次会议通过)1998.9.18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2000.3.30
申请条件: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被保险人或其亲属,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由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或有关单位出具的生存证明,逾期没有提供的,7月份起暂停发放养老金。经证实生存者,可予补发。
申报材料:离退休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进行验证
(1)验证明间为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
(2)本市户口我们会和公安部门共同验证
(3)市外户籍定居本市的请持退休证和身份证到市局或各社保分局验证
(4)定居国内其他省市的, 由社保部门向退休人员发放《定居国内其他省市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通知书》(上半联简称《通知书》,下半联简称《协查表》,离退休人员填写《协查表》并亲笔签名后持身份证(或户口本)、退休证和《通知书》亲自前往社保部门办理验证。6月10日前将《协查表》原件寄回
(5)定居境外的(含港、澳、台)的退休人员每年6月10日向社保局出具相关部门的居住证明
(1.) 定居国外的,提供我国驻该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的居住证明。
(2.) 定居香港的,由“香港民政事务总署”或“香港工会联合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3.) 定居澳门的由“澳门民政总署”或“澳门工会联合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4.) 定居台湾地区的,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
机关网站
有效期: 验证后一年有效,参保人每年七月份前进行离退休人员资料验证。
投诉电话: 12333
受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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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电话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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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局 |
22330733 |
东城区东城大道1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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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堂分局 |
88815946 |
中堂镇凌角街劳动大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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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牛墩分局 |
88853758 |
望牛墩镇振中路花儿新村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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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滘分局 |
88837860 |
道滘镇新城区振兴路东2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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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梅分局 |
88846123 |
洪梅镇桥东路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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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涌分局 |
88824417 |
麻涌镇中麻公路新基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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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分局 |
85330242 |
长安镇体育路育才街社保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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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街分局 |
85584017 |
厚街镇厚街大道西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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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分局 |
88682626 |
沙田镇沙太二路劳动保险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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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步分局 |
83325459 |
寮步镇东区大道行政区社保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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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山分局 |
83354088 |
大岭山镇教育路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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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分局 |
83318989 |
大朗镇升平路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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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分局 |
83368477 |
黄江镇江海城富海大道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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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头分局 |
87712241 |
樟木头镇东城区仙河大道社会保险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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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分局 |
87730336 |
清溪镇清凤路行政新区社保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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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分局 |
87722997 |
塘厦镇塘龙东路61号社会保险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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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岗分局 |
87752564 |
凤岗镇政通路社保大楼(国税局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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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岗分局 |
87685218 |
谢岗镇泰园街第七幢1号(谢岗广场正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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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分局 |
83333184 |
常平镇振兴三街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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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分局 |
83344191 |
桥头镇桥光大道社保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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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分局 |
83739023 |
横沥镇商业城中心社保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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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分局 |
83385001 |
东坑镇中兴大道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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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分局 |
86663161 |
企石镇振兴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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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分局 |
86652634 |
石排镇石排大道中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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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山分局 |
86649183 |
茶山镇石大路旧财政大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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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碣分局 |
86639393 |
石碣镇新城区龙泉街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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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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