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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代理程序
网上收集 2007/12/14 15:14:01 (178)
程序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所办事项,带备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司法所办理。如申请人不能到场的,须办理委托手续,提交本人委托书(须经公证或我国驻外国的使、领馆认证,港澳同胞由我国委托的香港律师楼办理)。 

非诉讼代理事项如有争议,暂不予办理。 
阅读(178)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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