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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办事程序
网上收集 2007/12/14 15:21:44 (150)
服务类别:
民宅建设
服务名称:
房屋租赁登记办事程序
受理机构:
东莞市房管局
受理窗口:
协办机构:
服务描述:
  填写租赁合同及申请表:租赁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人)到出租房屋所属镇(区)房地产管理所(下称房管所)购买并填写《东莞市房屋租赁合同》及《东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审批书》文本  审查登记:房管所收到租赁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资料后,对认为有必要核实的房屋,派员会同租赁双方当事人到申请出租房屋现扬查勘,并填写现场调查情况的记录。镇(区)一级房管所的初审后,呈报市房屋租赁管理所审批。 1、对符合规定的给予租赁登记备案,并核发《房屋租赁证》; 2、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租赁登记,给予书面答复,并将有关资料退回申请人;整个工作过程从收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申办资格:
申报材料:
向房管所提交下列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2、房屋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
3、房地产权证书或证明其权属的其它有效证明的原件;
4、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
5、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其它证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办理地址:
办理依据:
收费依据:
每宗个案80元
收费标准:
受理时限
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服务网址:
相关表格:
办事流程图:
流程说明:
阅读(150)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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