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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收费站综合年审
网上收集 2007/12/17 10:08:25 (142)
一、申办事项
路桥收费站综合年审
二、审批对象
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市管辖的收费公路设置的车辆通行费收费站
三、审批内容
对路桥收费站依法收费、经营管理、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审核
四、审批依据及条款
《广东省公路收费站管理办法》(省府[1998]第34号令)第十九条
六、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相应的车辆、设备、场地、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资料。
七、办理程序
申请人将上述材料提交市交通局政务办事中心;办事中心工作人员当场审核申报材料,合格的出具《审批事项受理通知书》,不合格的则出具《审批事项退回通知书》;办事中心在第1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交有关职能科室审批,职能科室在第9个工作日前办结;申请人在10个工作日后到办事中心领取《审批事项办理结果通知书》,办事中心在收到交通、物价、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联合批文后通知申请人领取批件。
八、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
阅读(142)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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