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自行车、一块丰田车标识,没有目击证人。”近日,石碣交警大队民警接到这样一宗“无头”交通肇事逃逸案。
【撞人逃逸】
现场仅有一块车标识
一辆自行车倒在地上,旁边流了一摊血,伤者已经被送往医院救治。本月6日晚23时52分许,石碣交警大队接到报案称,该镇东风北路77号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
“现场除了一块丰田车标志外,什么也没有留下。”接报后,石碣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经过走访调查发现,肇事车辆在现场仅遗留一块丰田车标志,甚至连破碎玻璃都没有。“由于当时天色已晚,加之下着大雨,现场也没有找到目击证人。”办案民警立即前往医院,打算向伤者了解情况,但由于伤者病情严重,也没能提供有效线索。案件顿时陷入困境。
【专家鉴定】
肇事车为老款威驰
第二天中午,办案民警随即带着丰田车标志,前往东莞市区几家丰田4S店,请求专家鉴定。“基本上可以断定,这辆车是老款丰田威驰车。”经过鉴定,专家作出认定。“立即安排民警查看当天的视频监控资料,看是否有这样的嫌疑车辆出现。”石碣交警同时还安排民警了走访事故发生地附近的群众。
“一辆中间偏右方向有明显撞痕的粤S号牌丰田小汽车在收费站交完费后,迅速往广州增城方向驶去。”通过群众反映和对视频监控资料的排查,前天上午,办案民警终于在石碣一收费站视频资料上发现了这样一辆嫌疑车辆。
【心理攻势】
嫌疑人自投罗网
“我的车借给别人开的,我不知道有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办案民警立即调出上述粤S号牌丰田车主的资料,并通过电话与车主钟某取得了联系才知道,原来肇事者另有其人。
在民警的追问下,钟某交代了当天将车借给女婿郭某驾驶的事实。前天下午4时许,在民警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前往市交警支队侦察大队说明情况的郭某终于承认了撞伤人后逃逸的事实。一把冰冷的手铐铐住他的双手,郭某因撞伤人后逃逸被交警部门行政拘留15日。
【嫌疑人称】
对逃逸后悔不已
“当时天下着大雨, 而且视线很差,能见度大约只有2~3米左右。”郭某交代,当时自己正驾驶小汽车行驶在石碣镇东风北路,当发现一辆自行车逆行过来时,来不及躲闪便撞在了一起。
“事故发生后,自己非常害怕,想都没想便往增城方向逃跑了。”郭某还称,“当时自行车是在逆行。”
“如果郭某讲述属实,这种事故他本身责任不是很大,郭某肇事逃逸,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应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是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事故责任还在认定中。”市交警支队石碣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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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