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教育局公布中小学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我市小学、初中寒假将从2009年1月11日至2月11日,共30天;高中寒假将从1月18日至2月9日,共21天。各中等职业学校可参照全日制高中校历执行,幼儿园可参照小学校历执行。通知强调,各校要严格执行校历,不能随意更改放假和开学时间。
今年寒假通知特别提出:放假期间,各校要安排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师师德师风。据悉,针对汶川大地震中扔下学生逃生的“范跑跑”事件,今年9月1日,教育部正式发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该规范强调教师要“保护学生安全”,进一步突出关爱学生、以学生为本,是教师群体应共同遵守的职业精神。
寒假通知强调,各镇(街)宣教办和中小学要做好防止中小学生流失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后进生停学、退学。要巩固清理无证办学成果,防止无证学校(幼儿园)死灰复燃。抓好幼儿教育发展工作,实行3周岁入园、6周岁入学,切实保证幼小年龄衔接,学制规范化,坚决取消学前班。
阅读(150)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