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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老板争议办照标准(2)
网上收集 2008/3/19 15:09:46 (142)

  网店现状

  网购问题集中在四类

  工商部门表示,个人网店目前发展迅速,但对消费者来说也带来了很多问题,特别是对有形市场整治力度加大以后,一部分违法行为迅速转移到互联网,网上欺诈、传销、不正当竞争、发布虚假广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极大地影响了网上交易秩序,降低了消费者对网上交易的信任度。

  问题一:交付商品不符

  “花六十多元买的眼部保健仪,却送来一个鼠标垫,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李小姐在某网站订购了一部眼部保健仪,货到才发现箱子里竟然是一个鼠标垫。

  问题二:侵权案多发

  今年3月4日,海淀工商分局查获1000余件假冒HeloKitty。该窝点主要通过“淘宝网”联系业务,销售的假冒商品最便宜的1元。

   问题三:质量问题多

  以服装为例,一般私人卖家会宣称服装多是正规厂家的处理品。但专业人士称,“网上卖的品牌服装多数从一些二、三线城市的小型加工厂出来的,品质难保证。”

  问题四:购物没凭据

  此外,一些网站的产品说明夸大甚至是虚假宣传。而且一旦网购中出现问题,消费者手中购物证据不足,维权较难,损失难以追回。

  业内看法

  有了执照网上购物更安全

  某科技咨询公司董事林龙表示,互联网之所以发展起来,因为它是以“分享”为主题,在网上可以更多了解信息,也可以分享自己的信息。

  电子商务在发展初期就是建立在方便网民的角度上,而并非赢利第一,但是当以业余时间来网上卖东西发展到专职在卖时,“那就失去了利用互联网进行娱乐与分享的意义,多了商务的意义,所以我感觉这个时候应该有相关条例去约束。”

  林龙说,“对于买家来说,有了执照之后市场更规范、消费更安全。”

  他对未来的个人电子商务市场做了一个估计,“以后个人网店也许没现在这样热闹,但是通过政策的指导,会促进市场细分,愿意去办照的,都是要好好做、专职去做的。个人电子商务也会在一个规范的环境下,迎来一个大的发展。”

  官方态度

  监管目的不是封杀网店

  工商部门表示,通过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主体准入,建立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主体信息公示制度,赋予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管理责任和义务,将规范互联网电子商务行为,促进本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还能有力地打击互联网网上违法行为,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北京市工商局特种商品交易处处长王靖曾明确表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需要一个过渡,此次意见稿更多的是规范性条款,以引导、规范为主。根本目的不是封杀个人经营者,而是希望制定网络交易的“行业标准”,引导网络时代的“个体户”走上规范经营的道路。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表示,由于此意见稿尚未正式公布,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适当的补充。据了解,市工商局将力争3月底推出正式版本,届时还将联合有关部门对网上经营进行执法检查,对无照经营者进行处理。 竞报记者南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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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种情况无须办执照

  在市工商局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三种情况不需要办执照。

  1.凡经登记注册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网上经营,如果经营范围与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相一致的。

  2.已经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取得信息产业部或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完成网站备案,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了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3.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个人。

阅读(142)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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