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焦点 > 南京聚焦:为职工买互助保障费用可税前扣除
南京聚焦:为职工买互助保障费用可税前扣除
网上收集 2009/12/1 11:58:03 (199)
 昨天,记者从市职工互助互济会获悉,今后企业为职工购买互助保障视为公益性捐赠行为,所花费用可税前扣除。
  市职工互助互济会是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参加互助保障的职工每年只需交几十元到上百元,得了大病后就可得到几千元甚至数万元的资助。目前,我市不少单位都为职工缴纳了互助保障金。15年来,全市有3200多家基层单位加入到互助互济行列中,共有5万多参保的患病职工获得了7000多万元的经济帮助。
  日前,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政厅发布了《关于下达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市职工互助互济会正式成为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之一。今后,企业为职工缴纳互助保障金的费用可在税前扣除。
阅读(199) (责任编辑:城市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荣誉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8 bj1.com.cn 首都热线 版权所有 QQ:165687462
中国·北京 粤ICP备14047004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