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财务核算实行“三专”管理。江宁区财政局对农业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户核算、专人计帐。二是资金运行实行封闭化管理运作。每个农业项目,中央、市、区三级财政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全部汇入区财政专户,建设工程款以报帐制形式直接拨付给项目施工中标单位。 三是资金拨付实行严格的审批制。每笔工程款的拨付,须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承建单位领导签字,财政专管人员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到现场核实进度签字,最后报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帐并拨付相应资金。四是财政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评估备案制。区财政局专门制定了“关于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评估备案制的通知”,从项目实施开始就将绩效评估表下发至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结束后由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财政专管员在此基础上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及有关监督科室备案,以便以后跟踪。(江宁区纪委)